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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海龙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新河拌合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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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年04月29日12:08:48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市北海龙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组织召开了《青岛市北海龙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新河拌合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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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市北海龙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组织召开了《青岛市北海龙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新河拌合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4月29~2020年5月28(20个工作日)

北海龙源一期 验收意见5.4.docx

北海龙源 验收报告5.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