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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福德隆果仁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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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年04月28日23:35:29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福德隆果仁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组织召开了《青岛福德隆果仁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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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福德隆果仁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组织召开了《青岛福德隆果仁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8~2025年5月28(20个工作日)


青岛福德隆果仁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验收意见.pdf

青岛福德隆果仁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