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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瑞可莱食品配料有限公司食用香精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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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年10月14日13:29:45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瑞可莱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了《青岛瑞可莱食品配料有限公司食用香精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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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青岛瑞可莱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了《青岛瑞可莱食品配料有限公司食用香精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确认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一致,出具了验收合格意见。现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10月14~202111月14(20个工作日)

瑞可莱 验收意见 915终.docx

瑞可莱  验收报告4.pdf